判决书显示,刀是陈建利在去往医院的途中花30元买的,他选择的是一把单刃砍刀,又称开山刀,通常用来修理树木。陈建利挑中刀后嫌太长不好带,请店主帮忙截掉了八九公分,保留了33公分的刀刃,又嫌刀不够快,请店主用电动砂轮打磨重新开刃。之后将刀装进随身携带的帆布电工包,继续前往医院。 村里人都说,陈建利是个本分人,脾气也不暴躁。孟洋说,陈建利平常连鸡都不敢杀,过年杀鸡都要等着岳父动手。这样的一个人,为什么成了一个残忍的杀人凶手。
来源:津云 打砸医院赔偿2万 派出所“履职不当”成第二导火索?
孟洋也表示,她记得医生抱走孩子时说的是“黄疸”,不记得听到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诊断。 在法庭上,陈建利否认自己是故意杀人。“陈建利在法庭上说,他觉得他带着刀过去,医院就会害怕他了,他想和院长谈谈孩子死亡的事到底怎么办,可他不认识院长是谁,只能先去找医生。”参与旁听的陈建利岳父孟兆顺说。
原标题:[津云独家]“莱芜暴力杀医案”再调查:愿这样的人间悲剧不再上演! 无疑,暴力杀医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据孩子的奶奶王志花回忆,1月20日孩子洗澡时被发现体温有些高,1月21日,孩子仍发烧,医生建议送去5楼儿科观察观察,“上午11点左右,孩子姥爷和陈建利抱着孩子上去了,我们说要拿奶粉、奶瓶上去,护士都不让,说不用管,医生还说,下午孩子就抱下来了。” 孟洋和孟兆顺都记得,陈建利曾在2016年七八月份说过,想要放弃追究这件事。孟洋说,他们曾计划安葬了这个孩子,再要一个孩子。但放弃这件事,陈建利也做不了主,因为孩子的遗体他无法取回。“这事对他打击很大。”孟洋说。
李宝华当年被砍的医生休息室已改做他用,第一次被砍后,李宝华带伤逃出休息室,躲进了距离休息室约16米的医生办公室,一位知情人指着医生办公室门口靠墙的一处位置表示,李宝华最后就是倒在了那个地方。 王志花对这一说法完全不认可,她表示自己没有观看过抢救,自从孩子被送入新生儿病房,她再未见过孩子,直到最后一次李宝华准许她进入,她将孩子抱了出来,而那时陈建利根本不在她身边,与她一起进去的是陈建利的姐夫,那段时间陈建利去了哪,孟洋和王志花都说不太清。在多份医护人员的证人证言中,只有魏某提到了陈建利和母亲旁观抢救过程。
院方确认治疗零瑕疵 陈家不接受尸检索要赔偿
这一说法遭到了陈家多名亲属的否认。“那2万块钱怎么可能是我们主动交的?”陈振泉说,“当时派出所说,交了这2万块钱就不拘留了,还说如果院方原谅我们,钱会退回来,如果不原谅我们,就要让物价局评估,维修的钱从这里面扣,不够还得再交。” 协商很不顺畅,曹科长每次向院领导汇报反馈回来的信息一直是“院领导不同意”。为了尽快将事情解决,陈家人不断主动降低索赔金额,从最初的5万,降到3万5,降到1万5,最后变为1万元也接受。“9月底,我和村支部孟书记又去找曹科长,他说赔偿1.5万也不太可能,但医院每年有一个医疗事故保险无责任赔付名额,赔偿金额不超过1万元,如果到了年底没有别的事,走这个渠道赔付还是有可能的。我和孟书记回去给陈建利做工作,我说咱不能指着这个事发横财,到时候把你交的2万保证金退给你,再赔给你1万,就这样吧。陈建利说‘行,你看着办吧。’”陈振泉说,“这个无责任赔付名额,医院的人不说,我们是不可能知道的,这还不是协商吗?”
法庭认为,陈建利对医院、派出所相关人员存在不满情绪是可以理解的,认可莱钢医院和新兴派出所存在不当行为,但这些都不是陈建利杀人的理由。 2016年10月3日早上,陈建利骑着摩托车前往莱钢医院,家人并不知道他这一趟会酿成大祸,他们都以为陈建利是去看他姐夫的。“他姐夫在莱钢医院做阑尾手术,他头一天打了电话,说要来看他姐夫,来了以后还留下了100块钱。”陈建利的姐姐说。陈建利出门前,他的妻子孟洋也没有察觉出丈夫有任何不对劲。
陈建利口供显示,当日14点30分,李宝华告诉他怀疑孩子得了肺炎和败血症,两人还讨论了转院治疗的问题,17点40分左右,李宝华告知陈建利孩子不行了,说抢救已无意义,征求家属意见是否继续抢救,陈建利选择了放弃抢救,并签了病危通知书等三四份文件,他问李宝华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李宝华没有解释就走了。 王志花记得,下午17点多,陈建利接到了李宝华的电话,立即跑向5楼,她觉得不对劲,也跟了上去,并在新生儿病房门口见到了李宝华,“他再一次阻拦我进病房,把我领进了不远处的医生办公室,这时我发现李宝华的眼睛里有泪水。我拼了命要进新生儿病房,李宝华这次让我进了,说再不让我进怕我会急死。”
陈建利的一审判决书厚达76页,其中列举了详细的书证、物证和证人证言,但陈建利却指出,有医务人员证人证言与事实不符。虽然这一说法未被法庭采信,但记者仔细查阅判决书后发现,当日救治过陈建利女儿的医务人员证言确实彼此间存在各种差异,陈建利的妻子和母亲也对其中部分证人证言表示怀疑甚至予以坚决否认。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表示,莱钢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至于孩子的遗体,该专业人士表示,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除此之外的情况,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
那么,莱钢医院对孩子的死到底有没有直接责任?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表示,莱钢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至于孩子的遗体,该专业人士表示,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除此之外的情况,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表示,莱钢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至于孩子的遗体,该专业人士表示,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除此之外的情况,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案发后,莱钢医院在每栋楼下设置了治安岗,24小时有人值守,定时巡逻
王志花把孩子抱出来,陈建利的情绪已相当差,他开始在楼道里骂街。陈家人不能理解的是,医生明明说孩子出生时很健康,怎么送入儿科7个多小时就没了?傍晚六七点钟,陈建利的三叔陈振泉带着多位亲戚陆续赶到医院,大家要求院方派出领导,针对孩子的死亡原因、抢救过程作出详细解释。 陈建利一审宣判死刑后,陈家所有人都非常意外,他们认为陈建利杀人事出有因,且莱钢医院对这起命案负有难以推卸的责任,所有后果不该由陈建利一人承担。
协商很不顺畅,曹科长每次向院领导汇报反馈回来的信息一直是“院领导不同意”。为了尽快将事情解决,陈家人不断主动降低索赔金额,从最初的5万,降到3万5,降到1万5,最后变为1万元也接受。“9月底,我和村支部孟书记又去找曹科长,他说赔偿1.5万也不太可能,但医院每年有一个医疗事故保险无责任赔付名额,赔偿金额不超过1万元,如果到了年底没有别的事,走这个渠道赔付还是有可能的。我和孟书记回去给陈建利做工作,我说咱不能指着这个事发横财,到时候把你交的2万保证金退给你,再赔给你1万,就这样吧。陈建利说‘行,你看着办吧。’”陈振泉说,“这个无责任赔付名额,医院的人不说,我们是不可能知道的,这还不是协商吗?” 从莱钢医院与陈建利医疗纠纷调处过程的书证来看,莱钢医院一直坚持无责任不赔偿,并列举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证明自己是照章办事,该院医疗安全管理科曹科长证言亦显示,院方从未参与协商,是陈建利一方一厢情愿地不断降低索赔金额,以达成“私了”目的。
法庭认为,陈建利对医院、派出所相关人员存在不满情绪是可以理解的,认可莱钢医院和新兴派出所存在不当行为,但这些都不是陈建利杀人的理由。 有医生提到,胎儿是臀位,产妇羊水三度污染,以阴道助娩方式生产,这些都与患儿发病有关联。专家表示,受各种条件所限,这名产妇在孕期已经积攒了问题,这些问题不是莱钢医院这一级别的医院能为她都解决的,新生儿肺炎病情发展就是很快,这一级别的医院抢救成功不太现实,但医生没有做违背医疗常规的治疗,“我想来想去,整个环节可能只有一个瑕疵,那就是医生发现肺炎比较晚,但这不能叫错误,只能说是受医院经验、技术所限,发现早也未必结果就会不一样。”
从莱钢医院与陈建利医疗纠纷调处过程的书证来看,莱钢医院一直坚持无责任不赔偿,并列举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证明自己是照章办事,该院医疗安全管理科曹科长证言亦显示,院方从未参与协商,是陈建利一方一厢情愿地不断降低索赔金额,以达成“私了”目的。 孟洋说,孩子没了以后,陈建利精神状态越来越差,以前他会跟妻子说说自己在哪干什么活,出事后他话很少,叫他吃饭也没什么反应,还动不动就对儿子发脾气。女儿的事久拖不决对陈建利来说已是一种精神折磨,所以他曾打算放弃索赔,让这件事尽快了结。
出生3天的女儿死亡成为第一导火索 从女儿夭亡到凶案发生,中间经过了整整8个月,这8个月的时间里,有很多次机会可以扭转结局,可惜,所有人都错过了。
陈建利的口供中提到了对两家单位的不满,除了莱钢医院,还有莱钢医院属地派出所——新兴派出所。莱芜市人民检察院证实,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新兴派出所在处理陈建利故意损坏财物的治安管理处罚案件中存在履职不当,主要包括超期办案,以及无法律依据收取陈家缴纳的2万元保证金。 孟洋和孟兆顺都记得,陈建利曾在2016年七八月份说过,想要放弃追究这件事。孟洋说,他们曾计划安葬了这个孩子,再要一个孩子。但放弃这件事,陈建利也做不了主,因为孩子的遗体他无法取回。“这事对他打击很大。”孟洋说。
陈建利的母亲拿着儿子的死刑判决书 在等待的过程中,陈建利的情绪越来越差,最终失控打砸了儿科医生办公室。
从女儿夭亡到凶案发生,中间经过了整整8个月,这8个月的时间里,有很多次机会可以扭转结局,可惜,所有人都错过了。 2016年10月3日,山东省莱芜市(现为济南市莱芜区)莱钢医院(现为济南市莱钢医院)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杀医惨案,一名叫陈建利的男子手持半米长的砍刀,砍死了曾经为他女儿诊治的儿科医生李宝华,尸检报告显示,李宝华头部被砍13刀,颅骨粉碎性骨折,案发现场惨烈。2018年7月27日,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陈建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建利口供显示,当日14点30分,李宝华告诉他怀疑孩子得了肺炎和败血症,两人还讨论了转院治疗的问题,17点40分左右,李宝华告知陈建利孩子不行了,说抢救已无意义,征求家属意见是否继续抢救,陈建利选择了放弃抢救,并签了病危通知书等三四份文件,他问李宝华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李宝华没有解释就走了。
嫌犯否认故意杀人,却在去医院途中买刀、开刃 陈建利的一审判决书厚达76页,其中列举了详细的书证、物证和证人证言,但陈建利却指出,有医务人员证人证言与事实不符。虽然这一说法未被法庭采信,但记者仔细查阅判决书后发现,当日救治过陈建利女儿的医务人员证言确实彼此间存在各种差异,陈建利的妻子和母亲也对其中部分证人证言表示怀疑甚至予以坚决否认。
当年凶案发生在外科楼5楼 来源:津云
尸检报告显示,李宝华头部被砍13刀,诸创均深达颅骨。抢救病历记载,李宝华颅骨粉碎性骨折,颅内多发较大血管断裂,术中共取出碎骨片17片,脑膜破碎严重,大量脑组织外溢,颅脑损伤程度极重,外伤5分钟后已无生命体征。 孟洋说,孩子没了以后,陈建利精神状态越来越差,以前他会跟妻子说说自己在哪干什么活,出事后他话很少,叫他吃饭也没什么反应,还动不动就对儿子发脾气。女儿的事久拖不决对陈建利来说已是一种精神折磨,所以他曾打算放弃索赔,让这件事尽快了结。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表示,莱钢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至于孩子的遗体,该专业人士表示,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除此之外的情况,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 孟洋也表示,她记得医生抱走孩子时说的是“黄疸”,不记得听到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诊断。
据莱钢医院出示的会议记录显示,陈家亲属离开后,莱钢医院又连夜召开了一个会议,经讨论认为陈建利女儿的死因系严重感染引起的器官衰竭、败血症,治疗、抢救规范,措施得当,无半点瑕疵。
法庭认为,陈建利对医院、派出所相关人员存在不满情绪是可以理解的,认可莱钢医院和新兴派出所存在不当行为,但这些都不是陈建利杀人的理由。 津云新闻记者 顾明君
“案发当日我不在,看到群里的照片惨不忍睹。”一位医护人员告诉记者。现场勘验报告显示,医生休息室和医生办公室内地面、墙面甚至天花板上均发现多处血迹及血泊。 陈建利的家属认为,要还原当日事件过程并不困难,查看监控视频即可。“庭审现场播放了陈建利追砍李宝华的完整视频,儿科病房到处都有摄像头,那为什么就不能公开2016年1月21日的监控视频呢?我们要求过很多次,莱钢医院到今天也不给我们看。”陈振泉说。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表示,莱钢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至于孩子的遗体,该专业人士表示,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除此之外的情况,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 从陈建利的供词来看,最后这通电话给了他很大刺激,他觉得自己被戏弄了,认为医院其实就是想一直拖着他,没打算真的赔他钱,他太想让医院付出代价,心中的天平开始向暴力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