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洋回忆,孩子送去儿科后,还有个王姓护士给她送来一张打预防针的单子,让她以后给孩子慢慢打。长期医嘱单由陈家亲友曲某提供
陈家人不是这样认为的,他们认为医院一直摆出协商的姿态,但缺乏诚意。据陈振泉回忆,2016年4月前后,曹科长和陈家人在莱芜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进行了一次商谈,陈建利依然不接受尸检,同时提出医院赔偿自己5万元抚慰金,曹科长并没有一口回绝,而是说自己做不了主,要向院领导汇报一下。在陈家人看来,这就是医院同意与其协商赔偿的开始。 法庭认为,陈建利对医院、派出所相关人员存在不满情绪是可以理解的,认可莱钢医院和新兴派出所存在不当行为,但这些都不是陈建利杀人的理由。
陈建利口供显示,当日14点30分,李宝华告诉他怀疑孩子得了肺炎和败血症,两人还讨论了转院治疗的问题,17点40分左右,李宝华告知陈建利孩子不行了,说抢救已无意义,征求家属意见是否继续抢救,陈建利选择了放弃抢救,并签了病危通知书等三四份文件,他问李宝华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李宝华没有解释就走了。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表示,莱钢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至于孩子的遗体,该专业人士表示,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除此之外的情况,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
孩子死亡当日,争议的焦点之一是主治医生李宝华是否及时通报了病情变化,是否为家长详细介绍了孩子的情况和救治方案。陈建利与院领导见面时的主要诉求,也是希望医生为其详细讲述治疗、抢救过程,给出令他信服的死因诊断。 王志花记得,下午17点多,陈建利接到了李宝华的电话,立即跑向5楼,她觉得不对劲,也跟了上去,并在新生儿病房门口见到了李宝华,“他再一次阻拦我进病房,把我领进了不远处的医生办公室,这时我发现李宝华的眼睛里有泪水。我拼了命要进新生儿病房,李宝华这次让我进了,说再不让我进怕我会急死。”
那么,莱钢医院对孩子的死到底有没有直接责任? 院方确认治疗零瑕疵 陈家不接受尸检索要赔偿
索要孩子遗体未果成“压垮骆驼最后的稻草”? 来源:津云
长期医嘱单由陈家亲友曲某提供 这2万元保证金,曾让陈建利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他跟我说,太丢人了,孩子死了,他没拿到赔偿,还倒赔了医院2万,觉得自己太没用,都没法出门了,我还劝他,说这有什么丢人的,没偷没抢。”陈建利的岳父孟兆顺说。
在法庭上,陈建利否认自己是故意杀人。“陈建利在法庭上说,他觉得他带着刀过去,医院就会害怕他了,他想和院长谈谈孩子死亡的事到底怎么办,可他不认识院长是谁,只能先去找医生。”参与旁听的陈建利岳父孟兆顺说。 判决书显示,刀是陈建利在去往医院的途中花30元买的,他选择的是一把单刃砍刀,又称开山刀,通常用来修理树木。陈建利挑中刀后嫌太长不好带,请店主帮忙截掉了八九公分,保留了33公分的刀刃,又嫌刀不够快,请店主用电动砂轮打磨重新开刃。之后将刀装进随身携带的帆布电工包,继续前往医院。
有医生提到,胎儿是臀位,产妇羊水三度污染,以阴道助娩方式生产,这些都与患儿发病有关联。专家表示,受各种条件所限,这名产妇在孕期已经积攒了问题,这些问题不是莱钢医院这一级别的医院能为她都解决的,新生儿肺炎病情发展就是很快,这一级别的医院抢救成功不太现实,但医生没有做违背医疗常规的治疗,“我想来想去,整个环节可能只有一个瑕疵,那就是医生发现肺炎比较晚,但这不能叫错误,只能说是受医院经验、技术所限,发现早也未必结果就会不一样。”李宝华最后大致就倒在最右边玻璃窗的下面
2016年10月3日,山东省莱芜市(现为济南市莱芜区)莱钢医院(现为济南市莱钢医院)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杀医惨案,一名叫陈建利的男子手持半米长的砍刀,砍死了曾经为他女儿诊治的儿科医生李宝华,尸检报告显示,李宝华头部被砍13刀,颅骨粉碎性骨折,案发现场惨烈。2018年7月27日,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陈建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从莱钢医院与陈建利医疗纠纷调处过程的书证来看,莱钢医院一直坚持无责任不赔偿,并列举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证明自己是照章办事,该院医疗安全管理科曹科长证言亦显示,院方从未参与协商,是陈建利一方一厢情愿地不断降低索赔金额,以达成“私了”目的。
陈建利的家属认为,要还原当日事件过程并不困难,查看监控视频即可。“庭审现场播放了陈建利追砍李宝华的完整视频,儿科病房到处都有摄像头,那为什么就不能公开2016年1月21日的监控视频呢?我们要求过很多次,莱钢医院到今天也不给我们看。”陈振泉说。 无可辩解:尸检报告显示 13刀均深达颅骨
法庭认为,陈建利对医院、派出所相关人员存在不满情绪是可以理解的,认可莱钢医院和新兴派出所存在不当行为,但这些都不是陈建利杀人的理由。 5月5日,记者从陈建利辩护律师处获悉,该案二审将于5月9日开庭。
李宝华最后大致就倒在最右边玻璃窗的下面 陈建利的口供中提到了对两家单位的不满,除了莱钢医院,还有莱钢医院属地派出所——新兴派出所。莱芜市人民检察院证实,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新兴派出所在处理陈建利故意损坏财物的治安管理处罚案件中存在履职不当,主要包括超期办案,以及无法律依据收取陈家缴纳的2万元保证金。
陈建利的母亲拿着儿子的死刑判决书 否认故意杀人,却又买刀开刃,这样的说法显然在法院一审过程中没有被认定。
看望姐夫后,陈建利来到儿科病房,在医生休息室里找到了李宝华,据当时也在场并曾参与陈建利女儿抢救的医生魏某笔录显示,两人一开始说话的语气很正常,后来魏某有事被叫走。据陈建利供述,当时他问李宝华有没有和医院沟通孩子死亡的事,李宝华答“这事和我说不着”,让他去找莱钢医院负责医患纠纷调解的曹科长,他正是因为这句话情绪彻底失控,抽出刀开始追砍李宝华。 被告质疑证人证言 家属要求公开视频
一审判决后,陈家人决定上诉,同时还打算将莱钢医院告上法庭。 陈建利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陈建利打砸后曾前往新兴派出所,要求派出所依法处理打砸行为,但派出所将此案搁置,说要等医疗纠纷处理完再说。这两件事的处理本无必然联系,医院一直要求陈建利先处理打砸问题,再来谈医疗纠纷,令其感到医院是在拿这件事向他施压,心中十分憋闷。
孟洋也表示,她记得医生抱走孩子时说的是“黄疸”,不记得听到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诊断。 陈建利的口供中提到了对两家单位的不满,除了莱钢医院,还有莱钢医院属地派出所——新兴派出所。莱芜市人民检察院证实,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新兴派出所在处理陈建利故意损坏财物的治安管理处罚案件中存在履职不当,主要包括超期办案,以及无法律依据收取陈家缴纳的2万元保证金。
那么,莱钢医院对孩子的死到底有没有直接责任?
陈建利的一审判决书厚达76页,其中列举了详细的书证、物证和证人证言,但陈建利却指出,有医务人员证人证言与事实不符。虽然这一说法未被法庭采信,但记者仔细查阅判决书后发现,当日救治过陈建利女儿的医务人员证言确实彼此间存在各种差异,陈建利的妻子和母亲也对其中部分证人证言表示怀疑甚至予以坚决否认。 医院当日的值班领导刘某和一位刘姓儿科主任及时赶到了现场,他们答应帮死者家属联系院领导,并多次拨打电话,但是直到晚22点前后,院领导仍未现身。“每次打电话都说在从济南回来的路上,济南到莱芜才多远的路程,怎么可能5个小时都到不了,这不就是骗我们。”陈振泉说。
口供显示,陈建利承认,砍人后他威胁任何人不得上前救治李宝华,直至警方赶到,将其带走,但他自述杀人动机并不是仇恨李宝华,而是怨恨莱钢医院在处理他女儿死亡事件上的态度和做法。陈建利告诉警方,在事件协调的过程中,他一直没有伤害李宝华的想法,也没有去找李宝华的想法,是莱钢医院最终不与他协商,让他萌生了通过砍李宝华让莱钢医院付出代价的想法。 王志花对这一说法完全不认可,她表示自己没有观看过抢救,自从孩子被送入新生儿病房,她再未见过孩子,直到最后一次李宝华准许她进入,她将孩子抱了出来,而那时陈建利根本不在她身边,与她一起进去的是陈建利的姐夫,那段时间陈建利去了哪,孟洋和王志花都说不太清。在多份医护人员的证人证言中,只有魏某提到了陈建利和母亲旁观抢救过程。
孟洋说,孩子没了以后,陈建利精神状态越来越差,以前他会跟妻子说说自己在哪干什么活,出事后他话很少,叫他吃饭也没什么反应,还动不动就对儿子发脾气。女儿的事久拖不决对陈建利来说已是一种精神折磨,所以他曾打算放弃索赔,让这件事尽快了结。
医院当日的值班领导刘某和一位刘姓儿科主任及时赶到了现场,他们答应帮死者家属联系院领导,并多次拨打电话,但是直到晚22点前后,院领导仍未现身。“每次打电话都说在从济南回来的路上,济南到莱芜才多远的路程,怎么可能5个小时都到不了,这不就是骗我们。”陈振泉说。 尸检报告显示,李宝华头部被砍13刀,诸创均深达颅骨。抢救病历记载,李宝华颅骨粉碎性骨折,颅内多发较大血管断裂,术中共取出碎骨片17片,脑膜破碎严重,大量脑组织外溢,颅脑损伤程度极重,外伤5分钟后已无生命体征。
嫌犯否认故意杀人,却在去医院途中买刀、开刃 法庭: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剥夺他人生命
莱钢医院认为,医生在陈建利女儿的诊疗救治过程无半点瑕疵,会诊认为陈建利女儿的发病与宫内感染及母亲患有妊娠糖尿病有关。书证部分提到,对死亡女婴曾进行血培养,血液中检出大肠艾希氏菌,能够确诊败血症。 来源:津云
孩子死亡当日,争议的焦点之一是主治医生李宝华是否及时通报了病情变化,是否为家长详细介绍了孩子的情况和救治方案。陈建利与院领导见面时的主要诉求,也是希望医生为其详细讲述治疗、抢救过程,给出令他信服的死因诊断。
王志花把孩子抱出来,陈建利的情绪已相当差,他开始在楼道里骂街。陈家人不能理解的是,医生明明说孩子出生时很健康,怎么送入儿科7个多小时就没了?傍晚六七点钟,陈建利的三叔陈振泉带着多位亲戚陆续赶到医院,大家要求院方派出领导,针对孩子的死亡原因、抢救过程作出详细解释。 口供显示,陈建利承认,砍人后他威胁任何人不得上前救治李宝华,直至警方赶到,将其带走,但他自述杀人动机并不是仇恨李宝华,而是怨恨莱钢医院在处理他女儿死亡事件上的态度和做法。陈建利告诉警方,在事件协调的过程中,他一直没有伤害李宝华的想法,也没有去找李宝华的想法,是莱钢医院最终不与他协商,让他萌生了通过砍李宝华让莱钢医院付出代价的想法。
5月5日,记者从陈建利辩护律师处获悉,该案二审将于5月9日开庭。
判决书显示,1月22日的协商会议上,除了有院方和家属,还有莱芜市医患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刘主任,和1月21日晚接到打砸报警出警的莱钢医院属地派出所姜姓所长。 陈家人不是这样认为的,他们认为医院一直摆出协商的姿态,但缺乏诚意。据陈振泉回忆,2016年4月前后,曹科长和陈家人在莱芜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进行了一次商谈,陈建利依然不接受尸检,同时提出医院赔偿自己5万元抚慰金,曹科长并没有一口回绝,而是说自己做不了主,要向院领导汇报一下。在陈家人看来,这就是医院同意与其协商赔偿的开始。
从陈建利的供词来看,最后这通电话给了他很大刺激,他觉得自己被戏弄了,认为医院其实就是想一直拖着他,没打算真的赔他钱,他太想让医院付出代价,心中的天平开始向暴力倾斜。 无论是何原因,孩子的遗体确实一直保存在莱钢医院殡仪馆里,直至陈建利行凶后6日,才允许家属带走安葬。
莱钢医院外科楼5楼的儿科病房是李宝华生前工作的地方,一审宣判后,判决结果迅速在医护人员间传开。“这样的结果,算是稍稍让我们心里宽慰了一点吧。”一位医护人员告诉记者。 医院当日的值班领导刘某和一位刘姓儿科主任及时赶到了现场,他们答应帮死者家属联系院领导,并多次拨打电话,但是直到晚22点前后,院领导仍未现身。“每次打电话都说在从济南回来的路上,济南到莱芜才多远的路程,怎么可能5个小时都到不了,这不就是骗我们。”陈振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