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9 03:00:11源自:随机拼凑作者:Amen阅读:51991
马思纯 协商很不顺畅,曹科长每次向院领导汇报反馈回来的信息一直是“院领导不同意”。为了尽快将事情解决,陈家人不断主动降低索赔金额,从最初的5万,降到3万5,降到1万5,最后变为1万元也接受。“9月底,我和村支部孟书记又去找曹科长,他说赔偿1.5万也不太可能,但医院每年有一个医疗事故保险无责任赔付名额,赔偿金额不超过1万元,如果到了年底没有别的事,走这个渠道赔付还是有可能的。我和孟书记回去给陈建利做工作,我说咱不能指着这个事发横财,到时候把你交的2万保证金退给你,再赔给你1万,就这样吧。陈建利说‘行,你看着办吧。’”陈振泉说,“这个无责任赔付名额,医院的人不说,我们是不可能知道的,这还不是协商吗?” 新兴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这2万元是陈家人主动交的,因莱钢医院提出要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陈家人担心莱钢医院拿了这2万元就不再积极处理医疗纠纷,于是提出将赔偿款暂存派出所。
2016年10月3日早上,陈建利骑着摩托车前往莱钢医院,家人并不知道他这一趟会酿成大祸,他们都以为陈建利是去看他姐夫的。“他姐夫在莱钢医院做阑尾手术,他头一天打了电话,说要来看他姐夫,来了以后还留下了100块钱。”陈建利的姐姐说。陈建利出门前,他的妻子孟洋也没有察觉出丈夫有任何不对劲。
出生3天的女儿死亡成为第一导火索马思纯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表示,莱钢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至于孩子的遗体,该专业人士表示,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除此之外的情况,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
马思纯 根据刘主任的证言,双方对婴儿死因存有异议,院方要求尸检定责才能赔偿,但家属一方不同意尸检。刘主任向双方介绍,不尸检也可以进行调解,只要院方同意赔偿,但莱钢医院拒绝赔偿。在1月22日的调解会上,双方都未明确选择处理方式。陈建利的姐姐告诉记者,他们不愿选择尸检,是受一些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想孩子死后还没个全尸。 津云新闻记者 顾明君
从莱钢医院与陈建利医疗纠纷调处过程的书证来看,莱钢医院一直坚持无责任不赔偿,并列举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证明自己是照章办事,该院医疗安全管理科曹科长证言亦显示,院方从未参与协商,是陈建利一方一厢情愿地不断降低索赔金额,以达成“私了”目的。
李宝华的妻子也曾在莱钢医院工作,是某科的一名护士,事发时她正在院内上班,事发后立即赶到现场,因所受刺激过大,事情处理完后她很快就离开了莱芜。同事们事后曾试着与李宝华的妻子联系,想去看望她,但李宝华妻子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过段时间再打,发现她已经换了号码。“我们都不敢联系她,她说不许我们和她联系,大概是想彻底和这里的生活告别吧,实在太伤心了,他俩是医院里自由恋爱的,感情非常好。”另一位李宝华妻子的前同事告诉记者。马思纯 莱钢医院认为,医生在陈建利女儿的诊疗救治过程无半点瑕疵,会诊认为陈建利女儿的发病与宫内感染及母亲患有妊娠糖尿病有关。书证部分提到,对死亡女婴曾进行血培养,血液中检出大肠艾希氏菌,能够确诊败血症。
马思纯李宝华最后大致就倒在最右边玻璃窗的下面
在“讨说法”未果后,他砸了医生办公室
莱钢医院外科楼5楼的儿科病房是李宝华生前工作的地方,一审宣判后,判决结果迅速在医护人员间传开。“这样的结果,算是稍稍让我们心里宽慰了一点吧。”一位医护人员告诉记者。马思纯
新兴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这2万元是陈家人主动交的,因莱钢医院提出要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陈家人担心莱钢医院拿了这2万元就不再积极处理医疗纠纷,于是提出将赔偿款暂存派出所。
无疑,暴力杀医必须受到法律严惩!马思纯 2016年10月9日,陈建利杀害李宝华6天后,当地政府发放给陈建利家人5万元抚恤金,存放了8个多月的孩子遗体也准许陈家人取回,安葬在山上村子的公墓里。陈建利最初所求无非5万元赔偿或是将孩子遗体取回,在成为杀人犯后,他合理或不合理的要求,竟然都“如愿”了。
孟洋也表示,她记得医生抱走孩子时说的是“黄疸”,不记得听到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诊断。马思纯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表示,莱钢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至于孩子的遗体,该专业人士表示,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除此之外的情况,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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